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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哇,這麼貴!」
「不貴啊,可能是因為你覺得我沒有這個價值,所以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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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哇,這麼貴!」
「不貴啊,可能是因為你覺得我沒有這個價值,所以貴。」

最近都會有一些品牌來談合作,一種是直接有製作費用找我拍廣告,像是前陣子的Samsung,這當然沒問題,另一種是自己本身就喜歡的品牌,一直以來也都有在使用,然後對方也願意主動Seeding你,例如Garmin的衝浪手錶,所以偶爾我也都會推薦衝浪的朋友這些品牌可以選購,但是也會有一些品牌沒來由的胡亂詢問,讓我也是覺得很納悶。

作品若有趣,製作費用合理,條件不錯的當然就會答應,但只有什麼3000車馬費的,或是完全沒有費用的,只說是互惠合作送產品送住宿的其實我有點困惑,我不是這個路線的你們可能找錯人了,因為這些所謂互惠的產品,我如果喜歡其實我自己花錢買就好了,好像也不需要這麼麻煩的幫你們寫東西或是拍東西。

因為在我的認知裡面,合作給產品讓我們使用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不用怎麼會知道好不好用,這怎麼會算在互惠條件裡呢?互惠條件的定義應該是「我真正能從你們身上得到什麼?你們能從我身上得到什麼?」

你們能得到我身上的無非是我的影像,文字,或是形象。
但我從你們身上能得到什麼?3000車馬費?一個產品?或是一天免費住宿?還是曝光量?還是實際一點的製作費用呢?

也有那種在信裡面寫到「不需要正式的影像製作,隨手紀錄的影像就可以了。」
但我真的隨手拍又在那邊叫東叫西,阿不是要隨手拍。

這讓我想起每次家裡有親戚朋友結婚,就會想要透過家人來問我,問我能不能簡單拍,隨便拍一下就好,其實我每次都拒絕的挺直接的,不拍就是不拍,如果要拍,那就是很貴,真的很貴的那種,我沒有要跟你隨便拍,誰來問都一樣,因為我不喜歡拍這些東西,這當中並沒有對於婚禮紀錄工作者的不尊重,我以前也有拍過婚禮,但就只是我的個人不喜歡而已。

 The Dark Knight Rises 電影中小丑說過一句話
「If you are good at something, never do it for free.」

當你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,你就不會猶豫不決,也不會隨口答應,一旦答應了,就要負起全責把東西做到最好,那將是我對專業的原則,不然就拒絕吧,畢竟蝦七八的事情一大堆,也有一大堆人搶著要接,做好自己比較實在。

#用心流浪 #好好生活 #忙裡偷閒 #防曬不要擦太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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